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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规/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韩国进口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3-2-7 来源:辽宁省机电产品进出口企业联合会 点击数:3991
韩国禁止进口危害公共道德、人类健康、卫生、动植物生命、环境保护或符合国内立法或国际义务的商品。依据韩国《对外贸易法》,任何个人和企业均可自由从事对外贸易活动,但为了履行根据宪法缔结的条约及公认的国际法,或者为了保护生物资源等,必要时可限制商品的进口。药品、农药、有害化学物质、石油、香烟、人参、指定农水产品和外国期刊电影等特殊商品进出口的经营需依照相关法律获得许可后方能进行。韩国《对外贸易法》和《对外贸易法实施令》规定了进口许可制度。2011年,根据韩国向WTO通报,韩国进口许可证有限期一般为1年,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韩国进口许可证的发放不附带任何条件,但不允许进口商之间相互转让进口许可证。(中国机电出口指南)